什么情况下需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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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铜川新城妇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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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某些特殊原因,孕妇会招致不良恶果或危险,只有终止妊娠,进行引产手术,才能确保母体健康或使胎儿脱离宫内险境.凡孕妇妊娠28周后具有以下不良情况者,均应经医师确定,施行引产手术:
什么情况下需引产
(1)患慢性肾炎的孕妇:
有些病者本来就不宜怀孕,在怀孕后更会加重肾脏负担,促使各种症状加重,不利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恢复.此种情况应当及早引产,结束妊娠.
(2)有重度妊娠中毒症的孕妇:
病症发生在妊娠中期和后期,孕妇全身小血管收缩,出现血压升高、头痛头晕、呕吐、下肢水肿、小便排出蛋白,经过治疗后病情无好转,如其继续妊娠时容易发生抽搐(子痫)或胎盘与子宫壁容易提早剥离,可引起子宫大出血,并会发生胎儿缺氧(窒息)甚至有死亡在宫内的危险.所以在重度妊娠中毒症的情况下,应该引产.》》》推荐文章 人流后的三种护理方法
(3)羊水过多的孕妇:
孕妇羊水过多时,子宫底会急骤升高,压迫孕妇的胃,甚至使心脏移位,常会导致孕妇心悸、憋气,难以平卧,影响睡眠和饮食.如经医师确诊为羊水过多致使孕妇恶性反应及胎儿畸形者,应立即引产,终止妊娠.
(4)宫内死胎:
倘若孕妇感觉胎动消失,经医生检查确定胎儿死在宫内者,应立即引产排除死胎,以保孕妇生命安全.
(5)孕妇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者:
患这些病症的孕妇,因身体虚弱、精力不济,继续妊娠时对孕妇本身与胎儿都不利,应当考虑引产.
温馨提示:由于每个人的病因、体质不同,症状也会有差异,专家会根据您的自身情况做详细解答。铜川同仁医院特别开设了免费在线咨询服务,由权威的专家在线为您解答相关疾病的问题,提供个性化治疗方案。如果您还需要什么帮助,可点击在线咨询,或者拨打我院女性呵护热线:0919-8177777,我院有最权威的妇科专家为您解答。
温馨提醒:铜川新城妇产医院 :什么情况下需引产?,转载请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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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需引产
(1)患慢性肾炎的孕妇:
有些病者本来就不宜怀孕,在怀孕后更会加重肾脏负担,促使各种症状加重,不利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恢复.此种情况应当及早引产,结束妊娠.
(2)有重度妊娠中毒症的孕妇:
病症发生在妊娠中期和后期,孕妇全身小血管收缩,出现血压升高、头痛头晕、呕吐、下肢水肿、小便排出蛋白,经过治疗后病情无好转,如其继续妊娠时容易发生抽搐(子痫)或胎盘与子宫壁容易提早剥离,可引起子宫大出血,并会发生胎儿缺氧(窒息)甚至有死亡在宫内的危险.所以在重度妊娠中毒症的情况下,应该引产.》》》推荐文章 人流后的三种护理方法
(3)羊水过多的孕妇:
孕妇羊水过多时,子宫底会急骤升高,压迫孕妇的胃,甚至使心脏移位,常会导致孕妇心悸、憋气,难以平卧,影响睡眠和饮食.如经医师确诊为羊水过多致使孕妇恶性反应及胎儿畸形者,应立即引产,终止妊娠.
(4)宫内死胎:
倘若孕妇感觉胎动消失,经医生检查确定胎儿死在宫内者,应立即引产排除死胎,以保孕妇生命安全.
(5)孕妇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者:
患这些病症的孕妇,因身体虚弱、精力不济,继续妊娠时对孕妇本身与胎儿都不利,应当考虑引产.
温馨提示:由于每个人的病因、体质不同,症状也会有差异,专家会根据您的自身情况做详细解答。铜川同仁医院特别开设了免费在线咨询服务,由权威的专家在线为您解答相关疾病的问题,提供个性化治疗方案。如果您还需要什么帮助,可点击在线咨询,或者拨打我院女性呵护热线:0919-8177777,我院有最权威的妇科专家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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