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什么时候才可以做B超?
-
文章来源:铜川新城妇产医院
咨询医生

怀孕早期是胎儿各器官形成的关键时期也是容易导致胎儿畸形的重要阶段,通常是不需要b超检查的。一般在怀孕10~13周做B超检查较为合适。从孕20周起就应定期进行b超检查。孕24~32周重点观察胎儿鼻唇部、心脏。可发现鼻唇部、心脏的畸形情况。足月妊娠(孕37~41周)注重胎位、脐带、羊水、胎盘分期、估计胎儿大小,通过脐血流了解胎儿安危。
多数妇产科大夫都不主张18周以内的孕妇做b超检查,尤其是在怀孕12周以内。一方面是因为胎儿在母体中的状态还不是太稳定;另外胎儿的基本发育尚未成形,发挥不到超声检查的有效作用。但是如果孕妇在早期出现如阴道流血、突然腹痛等情况可借助b超检查确定胚胎是否存活,能否继续妊娠和有无异常妊娠像宫外孕或葡萄胎等。
一般情况下孕期需做三到四次b超检查就足够了,但如果孕期出现腹痛,阴道流血,胎动频繁,减少等异常及胎位不清,还需根据医生检查情况酌情b超检查。
温馨提醒:铜川新城妇产医院 :怀孕什么时候才可以做B超?,转载请声明!
相关搜索: